五湖说法 | 强制执行程序你必须知道的流程与难点
资料来源:
作者:
危柯婧
发布时间:
2025.02.11
有的债权人打赢官司之后,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案子赢了,但进入到执行程序中,律师要做的工作并不少,其中也有当事人必须了解的流程和难点。
今天为大家带来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危柯婧律师关于强制执行程序的流程与难点剖析。
01
执行程序法定流程
1.当事人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申请文书,具体法院对文书有不同标准。
2.法院予以执行立案,分配执行法官。
3.法院对债务人财产予以网络查控。债务人财产处置方法遵循“321”原则,即: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车辆的查封期限为2年,房屋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3年。
4.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到的财产进行划扣,对不动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
5.当事人收取执行案款,法院发放结案通知书予以执行结案。
02
案例分析
1.法院冻结的债务人银行存款不足时:
(1)如果债务人为自然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与承办法官沟通,向债务人的工作单位调查并提取债务人的工资、退休金或公积金,在保证债务人生活基本费用的前提下,每月支取债务人的工资、退休金或公积金清偿债务。
(2)如果债务人为法人(公司),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向当地工商管理机关查询公司的工商内档比如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等,如内档显示股东未实缴出资,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3)从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入手。
2.债务人名下房屋是唯一住房:
(1)核实房屋的权利状态,如房产上是否设有抵押权
如房产上设有抵押权,则即使启动拍卖、变卖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普通债权清偿顺序也要劣后于抵押权人,房屋拍卖所得款项要先给抵押权人清偿后,才能给当事人清偿,房屋的第一抵押权人通常都是出借了房屋贷款的银行。
具体实践中,如果房屋带押拍卖金额仅能覆盖抵押债权,而不能实现执行债权,法院一般不会带押拍卖。
为了避免这一情形,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时,要了解对方的基本财务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抵押房屋,对自己设立房屋抵押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2)看房产是否超出债务人居住的必要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名下是唯一住房,在满足条件的情形下也可强制执行。
同时,法院还会考虑房产是否超出债务人居住的基本需要,比如房产为别墅、大平层,则法院依然可以对房产启动拍卖、变卖程序,房屋卖出后,债务人会腾退房屋。
在极端情况下,法律会要求债权人预支债务人腾退后在当地以市场均价租房的房屋,该笔租金会在房屋的变价款中予以扣除。
(3)债务人名下房产是否与他人共有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信息上登记的权利人不止债务人一个,还有其他人,通常为债务人的配偶,或者房本上只有债务人一个,但房屋是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姻期间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也就是说,债务人名下房产有自己的一半,也有配偶的一半。不能因为债权人申请,就把属于债务人配偶的房产份额一并处置了。
为了避免这一情形,债权人可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比如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债务人的配偶也在合同上签字,起诉时就可主张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担责。
如果无法要求债务人配偶签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就需另行起诉,即提起债权人析产之诉。
03
结语
执行程序中不同案情存在不同处理,我们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由于执行法律不全面、法院又案多人少,种种因素导致了执行难、回款难,债权人利益难以得到恢复。
哪怕官司打赢了,在执行程序中,存在可能支出的费用(律师异地查档费、垫付评估费、鉴定费等等),也存在产生衍生诉讼的概率,所以债权人的执行成本并不低,最重要的是费时又费力,还不一定能保证结果。
所以,债权人需合理分析相应风险,律师也有积极说明风险、提供可行方案的义务,互相信任才能取得一个好结果。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危柯婧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公司治理等
毕业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专业,从业以来办理过各类民商事案件(财产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顾问等),为湖南天惠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过投融资尽职调查等法律服务,具备法律事务的综合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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