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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湖喜讯 | 我所郑宇敦主任、李杰豪律师双双获聘湖南省、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员


资料来源:

作者:

湖南省示范律所

发布时间:

2025.10.16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长沙市司法局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相继聘请了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在这一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改革的进程中,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宇敦,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李杰豪通过严格遴选,双双获聘为湖南省及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员

这一双重聘任不仅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两位律师专业素养的高度认可,也反映了对五湖律所整体实力的充分信任。

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法治建设中的多重角色,他们既是行政执法的“监督员”,也是民意表达的“传声筒”,更是法治文明的“传播者”。

郑宇敦主任表示:“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将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为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贡献力量。”

李杰豪教授认为:“作为兼具律师实务和法学教学研究背景的监督员,我将致力于搭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既有理论深度又具实践价值的意见建议。”

双重荣誉,双重责任。未来,五湖律所也将借此契机,以专业法律服务为依托,助力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为优化湖南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法治建设纵深发展贡献更多五湖智慧。

 

郑宇敦 /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第六届长沙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专家、民革湖南省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检察院第一届人民监督员、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员、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长沙市优秀律师 、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及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湖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执业十七年,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类案件。担任了湖南省演艺集团、怀化市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担任了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怀化市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多家政府机关及组成部门法律顾问,担任了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省军粮长沙供应站等多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担任了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等多家社会团体法律顾问。

 

李杰豪 /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博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先后任湘潭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某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挂)等。现任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院学术指导委员会主任,湖南工商大学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湖南省政府立法专家、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湖南省法治研究会秘书长、湖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员、长沙市行政执法监督员、长沙市贸促会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专家团成员等,自2012年以来任长沙、湘潭、包头等仲裁委仲裁员。

曾获“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麓山青年学者”、首届“湖南省优秀研究生导师”、2022、2023年、2024年度长沙市优秀人民监督员”等荣誉称号。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及教育部人文研究项目2项等部省级以上课题14项,在《政治与法律》、《世界经济与政治》等刊物发表法学论文40多篇,6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收录,在社科文献出版社等出版法学专著2部。

注重整体性思维、创造性思考,擅长将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多次深度参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与论证实践,全程参与2部地方性法规的三读审议并为主撰写法规文本释义,2篇调研报告获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秉承“诚信、勤勉、尽职”理念,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裁决或代理的案件深受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