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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这些法律知识是不是只有你不知道啦!

  • 分类:五湖动态
  • 作者:刘启宇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7 18:3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疫情之下,这些法律知识是不是只有你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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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全人民众志成城,齐心抗疫。但总有极个别的“坏蛋”动歪心思,想在疫情之中谋取不义之财。

如果我们碰到了,一定要正确运用法律的武器,将他们绳之以法,粉碎他们的“鬼点子”!

例如2020年,长沙售卖不达标“假口罩”的张某。经查实,张某在疫情期间将达不到医用标准的劳保口罩,对外宣称成独立包装严格消毒的医用口罩售卖。

 

 

法律知识点

其行为构成制假售假犯罪,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二节第三条: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众志成城。我们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对抗疫情严格防护,也坚定地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共创一个健康和谐的法治社会。

 

图片

 

“网络一线牵”,在这个看上去说什么话都没有关系的平台上,我们真的什么话都可以说吗?

看这么认真,我也要认真的告诉你,当然不能,我们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啦~

 

2021年1月3日,一网民报警称,其微信群中有人自称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希望有关部门核查。经查,顾某东(男,40岁)为寻求刺激,将个人的核酸检测结果通知短信篡改为阳性,发送至微信群中,引发恐慌。后顾某东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的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疫情信息。而在疫情防控中,不信谣,不传谣,是任何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律看上去偶尔限制了我们,其实更是在保护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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