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imgboxbg
资讯分类

当“老坛”变“土坑”这些法律知识点,了解一下

  • 分类:五湖动态
  • 作者:刘启宇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8 17:2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当“老坛”变“土坑”这些法律知识点,了解一下

【概要描述】

  • 分类:五湖动态
  • 作者:刘启宇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3-18 17:29
  • 访问量:
详情

1、“土坑”酸菜

●   央视315晚会曝光方便面料包中“老坛酸菜”在土坑发酵,卫生状况十分糟糕,工人们光着脚或穿着鞋在准备腌制的酸菜上面踩来踩去,甚至把烟灰和烟头直接丢进土坑中。场面一度让人触目惊心,想想自己吃过的老坛酸菜牛肉面,顿觉恶心。

 

 

 

 

  老坛酸菜牛肉面曾经火爆到什么程度?

  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当时全国全年的方便面销售额为421亿元,其中酸菜口味方便面市场销售额就有100亿元,占据了约23.7%的市场份额。直至目前老坛酸菜牛肉面依然是销量火爆的一个方便面品类。

 

 

 

 

 

 

2、代言人责任?

●  当年“有人模仿我的脸,有人模仿我的面”、“这酸爽才正宗 ”的广告在电视机时代疯狂刷屏,让某品牌老坛酸菜面迅速上位,成为方便面第二大品类,仅次于某红烧牛肉面。那么此次“土坑酸菜”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老坛酸菜面企业因此被追责,其相关代言人需要担责吗?

代言人若代言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法律知识

●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我们可以这么做

●   该事件曝光出来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对案涉企业进行查控,并对相关责任人控制,这其中企业和有关人员涉嫌违反《刑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那么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老坛酸菜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来教你~

  这些产品,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的赔偿金,不到1000元的,以1000元标准保底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5、律师介绍

贺洪钧律师

 

 

 

 

 

 

 

 

 

 

 

 

 

 

 

 

 

 

 

● 贺洪钧,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劳动与人身损害业务部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过大量的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提供专业、严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Copyright(c)2019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中路87号万代大酒店15楼  技术支持:中企动力 长沙 湘ICP备20001968号-1  此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                  五湖律师.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