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普法|游客参观景点时摔伤,可以向旅行社索赔吗?
资料来源:
作者:
长沙市优秀律所
发布时间:
2024.05.09
刚刚结束的五一小长假,仿佛捅了“人窝”,各大景点的游客们目之所及处全是人人人人人……在这些出游的群体中,有人选择自由行,也有不少人选择跟团游。
问题来了,跟团游的途中,如果游客在既定的游览线路排队参观景点时摔伤,是否可以向旅行社索赔呢?
01
小湖说法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游客对受伤存在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提醒旅行社对游客一定认真履行提醒、告知、劝阻等义务,也建议双方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以便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果游客在旅游中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可依法循以下途径请求赔偿:
1、协商,向对方当事人要求赔偿;
2、调解,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根据与旅游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
02
法条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