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网购的贵重物品丢失了,快递保价怎么赔?
资料来源:
作者:
长沙市优秀律所
发布时间:
2023.08.18
近日,顺丰快递发生的一起关于某客户投诉其38万元劳力士手表遗失事件受到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手表已被找回。
该事件就此也引发众人的广泛讨论:投了保价服务的快递如果丢失了,应该按保价金额赔偿?还是包裹的实际价值赔偿?
01
小湖说法
随着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不少贵重物品的交易亦通过快递方式进行交付。快递企业为降低经营风险,往往与消费者约定保价条款,如快件丢失、损坏、短少的,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快件的保价金额。该条款系双方达成的合意,在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前提下,一般认定有效。
如果快递公司在寄送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赔偿限额为保价金额的约定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该条款系免责条款。在这种情况下,为防止快递公司出现道德风险,应认定该条款无效。
小湖在此提醒,快递公司应当明确提醒消费者对重要物品进行保价,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要完善投递流程,提高对贵重或特殊物品的监管保障,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02
法条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