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锋律师|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拒绝网络暴力
资料来源:
作者:
郑显锋律师
发布时间:
2023.07.11
网络暴力事件就像海浪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无休无止。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武汉“校园被撞致死小学生”母亲坠楼事件等等,每一件都让人揪心,也非常痛心。除了这些广受社会关注的,还有大量不为人知的网络暴力事件,每一起都对当事人产生极大伤害,特别是心理伤害。
01
为什么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恰恰说明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网络暴力事件并非近段时间才这么严重,早就是“过街老鼠”了。尽管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制,但是网络暴力并没有因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制而消失或减弱,甚至有越燃越烈之势。
1、取证难
为什么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呢?单从法律惩治这个角度来说,就有两个重要的原因,首先是取证难,对于被网暴的人来说,首先要证明是谁网暴了自己,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很多时候网络用户名称都是匿名的,使用昵称,很难说明对方是谁。
而且由于涉及人员众多,且分布全国各地,更加难以确定网暴实施者身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要主张对方侵犯自身权益,需要提供对方侵害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进行证明。而受害者获取证据困难,导致维权困难。
2、起诉难
其次,刑事上对于网络暴力的打击,主要涉及侮辱和诽谤这两个亲告罪,除了取证难之外,对法益、人格权等概念的理解相对抽象,带有一定主观性,侵害后果衡量浮动较大。诽谤罪和侮辱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可能进入公诉程序。如欠缺某一项条件,法院不会受理,即使符合初步条件,受理了也很有可能在审理过程中,被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被驳回。
3、维权难
笔者于日前使用某检索工具,以关键词“侮辱罪”、“诽谤罪”进行检索,发现裁判文书少之又少,且其中大部分还是驳回自诉或准予撤诉的裁定书。虽然单一检索平台的检索数据不一定全面,但也从侧面说明刑事自诉尤其是侮辱、诽谤罪刑事自诉的困难程度。
02
与网络暴力相关的处理方式及其规定
1、请求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据此可以请求信息处理者、平台管理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同时将不合适的言论信息进行举报。
2、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可以要求网暴实施人立即停止侵害等侵权责任。
3、请求公安机关对其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4、请求刑事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的人格,损害他人的名誉,如果情节严重,就会涉及《刑法》中的诽谤罪。如果在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地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及侮辱罪。
除了诽谤罪和侮辱罪之外,还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在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来发布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03
尊重他人,保护自己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无故成为被网暴者,说不定哪天我们的一言一行,突然就成为网络暴力所攻击的点呢。如果真的发生了网络暴力,请不要害怕,不要惊慌,建议委托律师来处理。相对来说,律师会更专业,更知道如何与公权力机关沟通,更知道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更懂得如何选择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方案。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我们也衷心地希望,大家在网络上发言的时候也要时刻注意,避免在无形中伤害到其他人。

郑显锋律师
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7年,担任过审判员、员额法官、副庭长,参与审理案件几百余起,多篇文章在《湖南审判》等报刊网站发表。
2018年8月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法律工作。
现已公开出版发行法律随笔集书籍:《洞见:一个律师的成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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