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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毒品相关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资料来源:

作者:

五湖品宣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26

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6日即今天也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今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因为近代时期的惨痛教训,新中国成立后对于禁毒这方面的工作内容一直十分重视,在中国关于毒品的定罪也十分严格。以至于网络上流传着一个说法——世界上有三大“作死”行为:在美国不交税、在俄罗斯挟持人质、在中国贩毒。

 

那么,在我国,吸毒、贩毒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01

吸毒违法

 

吸食、注射毒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02

种毒必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栗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贩毒严惩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运输、贩卖、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它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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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毒品犯罪的相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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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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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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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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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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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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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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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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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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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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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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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树立禁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拥抱健康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