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喜讯|我所张翔律师被聘为永州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
资料来源:
作者:
长沙市优秀律所
发布时间:
2023.08.16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引领、法治教育、犯罪预防。近日,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翔律师接受永州市第三中学的聘任,正式被聘为永州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对于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副校长也被写入了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将其确定为法定制度。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
2021年12月27日,教育部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同意,制定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是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有效途径。张翔律师表示,非常感谢永州第三中学对他的信任,他将积极履职,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专业能力,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求,积极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教育从源头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张翔律师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湖南省司法厅2023年“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湖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人才库成员,湖南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理事,永州市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长沙市湘融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江永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并购与重组、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与代理、刑事及民刑交叉(合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服务。
担任湖南教育电视台,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政法委员会,永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等多家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在政府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专项服务、集中培训等方面提供了优质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成功办理近百起疑难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多起刑事辩护案件,取得不起诉、缓刑的代理效果。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擅长找准争议焦点,为客户挽回损失,维护司法公正,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办案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