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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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冬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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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冬华,女,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天心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专注于各类民商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应对、税务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法律事务。 二、工作经历 先后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从事财税、审计、民政、民行、公诉、文字调研等工作。在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和协助办理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数百件,所办案件在历年案件评查抽查中均被评为优秀。自2017年辞职后,先后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律师团队案件办理提供很多卓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股权架构、企业合规和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企业税务风险及应对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自2019年7月份禁业期满,独立执业9个月间部分案例展示 1.某涉恶案件,被告人胡某某抢劫两次、非法拘禁三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 2.陈某某诉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罗某诉陈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合并调解; 3.代理被害单位刑事控告冷某某侵犯某环保公司商业秘密案,成功立案并最终追究冷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4.邱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全案金额3000多万,个人获利442.58万。经辩护,改变案件定性,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2年; 5.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虚开票税合计7046032元,税额1023782元。经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处理,税务机关未对企业所接收的涉案发票进行转出补税; 6.代理被害单位刑事控告陈某涉嫌伪造某建筑工程公司印章罪案,成功立案并最终追究陈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刑事责任; 7.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经辩护,实现逮捕后取保,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8.刘某某涉嫌强奸案,经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9.骆某某诉张某、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代理,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并款项经执行到位; 10.沙某某及公司涉嫌逃税案,经代理,将风险解决在初期,避免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11.刘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经辩护,轻判; 12.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经辩护,实现逮捕后取保,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13.邹某某抽逃出资案代理二审,经辩护改变罪名为虚报注册资本罪,由此二审轻判; 14.许某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代理二审,经辩护发回一审重审。 15.刘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罪名为非法经营,目前正在一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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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易冬华,女,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长沙市天心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专注于各类民商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应对、税务风险管理等领域的专业法律事务。
 
二、工作经历
先后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从事财税、审计、民政、民行、公诉、文字调研等工作。在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和协助办理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数百件,所办案件在历年案件评查抽查中均被评为优秀。自2017年辞职后,先后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律师团队案件办理提供很多卓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股权架构、企业合规和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企业税务风险及应对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自2019年7月份禁业期满,独立执业9个月间部分案例展示
    1.某涉恶案件,被告人胡某某抢劫两次、非法拘禁三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
    2.陈某某诉罗某租赁合同纠纷案、罗某诉陈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合并调解;
3.代理被害单位刑事控告冷某某侵犯某环保公司商业秘密案,成功立案并最终追究冷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4.邱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全案金额3000多万,个人获利442.58万。经辩护,改变案件定性,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2年;
5.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虚开票税合计7046032元,税额1023782元。经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处理,税务机关未对企业所接收的涉案发票进行转出补税;
6.代理被害单位刑事控告陈某涉嫌伪造某建筑工程公司印章罪案,成功立案并最终追究陈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刑事责任;
7.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经辩护,实现逮捕后取保,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8.刘某某涉嫌强奸案,经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9.骆某某诉张某、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代理,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并款项经执行到位;
10.沙某某及公司涉嫌逃税案,经代理,将风险解决在初期,避免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
11.刘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经辩护,轻判;
12.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案,经辩护,实现逮捕后取保,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不起诉处理;
13.邹某某抽逃出资案代理二审,经辩护改变罪名为虚报注册资本罪,由此二审轻判;
14.许某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代理二审,经辩护发回一审重审。
15.刘某涉嫌诈骗罪案,涉案金额4000多万,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罪名为非法经营,目前正在一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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