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
开放、包容、尊重
孟海燕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务师、高级合规师。
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警察学院实战教官、长沙市律协理论研究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漾翅法律实践团队第一任队长、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一委两中心顾问”、长沙市开福区老干部大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实务老师。
承办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等数百起。作为公民代理的“凤凰山庄业主维权”行政诉讼一案,被评为2009年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工人报社有限公司、鲁山县人民政府、株洲市税务系统等企业及政府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地方行政程序制度研究》、教育部“十四五”教育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实践与思考》。在《消费经济》《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生产力研究》《长沙大学学报》《怀化学院学报》等国家社科类核心期刊及省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