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锋律师|代理律师说服法庭的六项技巧
资料来源:
作者:
郑显锋律师
发布时间:
2023.10.20
作为曾经从事过法官职业的律师,显锋律师第十期,郑显锋律师结合法官经历和律师从业经历,探讨律师在庭审中怎样表现,才更容易说服法官。
01
出庭的目的
对于参加庭审的代理律师而言,出庭也许有多个目的,但最重要的目的,甚至很多情况下,可以说是唯一目的,那就是说服法庭作出利于己方的裁判。但这一目的实现起来不易,甚至常常不尽人意。这是因为有需要“对抗”的对方当事人,有需要“猜测”的法庭法官,有时还有需要“琢磨”的己方当事人。
而且,在代理一些相对简单的案件中,代理律师的角色也常被忽视。例如,在案件事实比较清晰,法律对这一争议问题有明确解决方式的情况下,代理律师无论表现得是否出彩,可能都对裁判结果没有任何影响。换句话说,假使结果有利于己方,这不一定是律师的功劳,甚至大多数时候,都会让人觉得,有没有代理律师,结果都是这样的;而假使结果不如意,通常情况下也不是律师造成的。
但另一方面,至少有一半的案件并非一开始就是事实清楚的,一眼就可定位法律法规的,定性、争议点、裁判走向等都是不明确的,优秀的律师则可以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技巧和经验来影响案件的结果。
02
庭审技巧:庭审前
1、重视庭审
有人认为庭审不过是形式,走走过场。但笔者不赞同这种认识。即使大部分诉讼在进入庭审之前就已经有了预判,庭审的重要性仍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我国的诉讼模式偏职权主义,法官只有在庭审时才能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进而确定争议焦点并考虑法律适用。而即便是写得非常详尽的文书,法官在阅读之后也会有疑问,期望可以在庭审中获取书面文书中没有的信息。即使法官在庭审之前已了然于胸,代理律师有力的庭审表现也是使法官的观点动摇的大好机会。
因此,必须重视庭审这个双方全面阐述己方观点的唯一场合。
2、口碑、专业、敬业
来自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总是更容易被其尊重的人说服,同样的内容从不同的人口中说出,其说服力截然不同。
如果一个代理律师被贴上不专业、不敬业的标签,那么其发言通常不会被重视。
但专业、敬业的口碑建立是个长期的过程,在还未形成口碑时,律师需要在个案中表现得专业且敬业,才能得到重视。
3、充分准备
庭审的最大挑战在于不可预见性,如何在庭审中随机应变,除了依赖于出庭律师的经验和知识储备外,重要的是应在庭前尽可能预判对方的理由和证据,并规划好如何应对。
因为是单方面琢磨,己方往往会认为胜利在望,这可能是像登山一样,觉得“到顶”了,但也可能是“只缘身在此山中”,未知“一山更比一山高”。
案件研讨会、法庭模拟等等都是有益的,可以带来一些启发,打破一些局限。
03
庭审技巧:庭审中
4、有限的坦诚
无论是事实还是法律问题,律师都没有义务向法庭披露其所知晓的全部。根据情况,律师可以仅呈现对己方有利的方面,或者使待证事实陷入真伪不明的状态。因此,坦诚仍然要让位于律师基本的执业伦理,即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在有的情况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与向法庭诚实会发生冲突,此时,律师需要在不欺骗法庭的前提下使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这需要一些技巧。
在大多数案件中,事实和法律不可能都完全有利于某一方。对于己方不利的事实如果已经被证实,强词夺理地反对会给法官一种胡搅蛮缠的印象,正面承认反而给人留下一个自信、讲道理的形象。
5、简洁
在庭审中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地阐述,没有人有耐心听。况且庭审不是比哪一方说得多,而是谁能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因此,没有必要在庭审中啰嗦纠缠。在大多数案件中,能够吸引法庭注意力的问题也就那么两三个,要将精力集中在重要的问题上。
有时,代理律师的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可能是为了照顾到旁边的当事人和旁听席上的当事人家属。一个天然的矛盾在于,法官希望节省时间听到干货,而当事人则希望律师能够大义凛然慷慨陈词。当然,律师不可能完全不顾及当事人的感受。因此,律师应该按照“说服法庭”这个导向来发言。如果这与当事人想要的律师表现矛盾的话,那么需要提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
6、尊重法官和对方
律师需要对法官表示尊重,因为尊重法官实质上也是在维护司法,同时尊重也是与人相处的一项基本礼仪。虽然难免会在法庭中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没有必要在法庭上或者休庭期间表示出不满或者不尊重。在庭审中,与法官的交流要注意分寸,既不能阿谀奉承,也不能表现得过于亲密。
与此同时,在庭审中做到对事不对人。因此,与对方及对方代理人不要在情绪上产生对抗,不要在法庭中诋毁对方或者人身攻击。我方的观点不会因为贬低对方而增添说服力。
但如果对方的行为和语言十分出格,也不必忍气吞声,但回击要适当,不宜以牙还牙。另外,尊重法官和对方不意味着代理律师要做老好人,尤其不能在庭审中轻易做出让步。
本文主要从民商事庭审展开,不涉及文书撰写、证据梳理、举证质证等方面,虽然往往是这些方面,而不是庭审表现决定了案件的结果。供大家参考,欢迎一起交流讨论。

郑显锋律师
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7年,担任过审判员、员额法官、副庭长,参与审理案件几百余起,多篇文章在《湖南审判》等报刊网站发表。
2018年8月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擅长处理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法律工作。
现已公开出版发行法律随笔集书籍:《洞见:一个律师的成长之道》。